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在说:看吧,小说就该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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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把小说家写的评论当成经验之谈。打着偷师学艺的借口阅读,为的却是满足自己的偷窥作家书单的欲望。读这类作品自带爽感,要松弛得多,宽容得多。阅读批评家写的小说全然不同。这个时候阅读变成了审判。读者像警察探案绝不放过任何细节一样,容不得小说有半点瑕疵。这是一种奇怪的阅读体验,有色眼镜,偏见,小人。所幸,写评论的小说家多如牛毛,写小说的批评家凤毛麟角。不过,少不代表没有,作为“这个时代最出色的批评家”——詹姆斯·伍德就位列其中。他的小说注定逃不过被用放大镜审判的命运。
迄今为止,詹姆斯·伍德写了两部小说,《不信之书》和《纽约上州》。其首作《不信之书》在2004年和批评集《不负责任的自我:论笑与小说》同年出版。在此前,他已出版了自己的成名作批评集《破格:论文学与信仰》。也就是说,出版《不信之书》的时候,他在批评界已经声名显赫了。
《不信之书》出版 11 年后,伍德出版了一本叫《最接近生活的事物》的小书。这本书既是伍德的自传,也可以看成《小说机杼》的续篇。书名源自乔治·艾略特的文章,原话是:“艺术是最接近生活的事物,艺术扩充了我们的经验,让我们和人类同胞的接触,不再受个体际遇之限。”伍德在《<小说机杼>十周年版序言》里写道:“艺术并不等同于生活,但非常接近生活,而那个看似微小的距离(‘最接近’)实为一道鸿沟,远远隔开了作品。”这篇序言他还透露最初想用“最接近生活的事物”来命名《小说机杼》。足以见得,在伍德的眼里,小说就是最接近生活的事物。这本书里说小说要有“严肃的观察”,也就是拥有细节:“细节不仅仅是生活片段;它们代表了那种神奇的融合,也就是最大数量的文学技巧(作家在挑选细节和想象性创造方面的天赋)产生出最大数量的非文学或者真实生活的拟象,在这个过程中,技巧自然就被转换成(虚构的,也就是说全新的)生活。细节虽没有逼近真实,却是不可降解的;它就是事件本身,我称其为生活性本身。”
《不信之书》里拥有大量细节。小说的叙事者是托马斯·邦汀,一个因论文难产而延毕的哲学博士。高度可靠的第一人称用一段极具宗教味道的话语开始讲述他的故事:“我三次不认我父亲,两次在他去世之前,一次在他去世之后。”读者是从这句话走进小说的,也是凭借这句话选择相信小说里的故事。这句话的背后有一个关于使徒西门的传说。耶稣被捕前曾对西门·彼得预言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果不其然,审判耶稣时,彼得三次不肯承认自己和耶稣的关系。后来,他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在罗马殉道时,他觉得不配和主有同样的死法,要求行刑者将自己到挂在十字架上。三次不认父亲的托马斯,生活里的一切都是崩���的:不仅博士论文一再难产,而且婚姻面临危机,经济一塌糊涂,父亲突然离世……在崩坏中,他并没有想要做点什么改变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而是把精力放在了撰写一本暂名为《不信之书》的写作项目上。这是一本关于神学和反神学的书,目标十分宏大,寄托了崩坏中的托马斯所有的情感。《不信之书》的原名“The Book Against God”,直译就是“反对上帝之书”,这个题目完全揭示了小说内容,也表明了托马斯的生活态度。然而,“反对上帝”的托马斯拥有一个信仰笃定的牧师父亲。那么,是什么让牧师的儿子走到自己的对立面的呢?小说的结尾用一段颇具哲学意味的话给出了答案:“如果任何人问我,我都会说我的童年很快乐,这一次,这一次我没有撒谎。我的童年难道不是一个果园?但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虫子呢?为什么有虫子?告诉我。”
阖上书页,我瞥了一眼正在旁边看绘本的暖暖。如果她问我果园里为什么会有虫子,我该如何回答呢?这个问题难住了我。于我(成年人,特别是中年以后)而言,果园有虫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世界本该如此,再正常不过了。然而,我不能这么给她讲,或者说,她不会满足于这样的答案。孩子和成人生活在两个世界。很多成人世界里的司空见惯于孩子而言只不过人生初见。在孩子的世界里,面对果园和虫,要么果园,要么虫子,二选一,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非此即彼。成人则不然,他们甚至觉得果园有虫才正常。这也是成人世界和孩子世界的界限。类似“果园有虫”的问题,如果缺少良性沟通,就会在亲子之间掘开一道鸿沟,最终疏离了亲子关系。即将五岁的暖暖发问的话,“果园有虫”还是个具体问题,不需要标准答案,更不会引起深入讨论。但是,在托马斯博士那儿,这是一个抽象问题,与信仰有关,必须辨别清晰,否则没法生存。遗憾的是,这只是他一厢情愿。彼得,托马斯的牧师父亲,在外人眼里幽默、热情,热衷于传播教义,备受尊重。面对“反对上帝”的儿子,牧师始终有心无力,一遇到“果园有虫”的问题,立刻退出辩论:“我和父亲总是很难将我们之间的分歧表达出来,其中一个原因是父亲在我们的辩论中总是很会顾左右而言他。”
正是父亲“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让托马斯坚定了自己“反对上帝”的信仰,于是,生活里跟父亲针尖对麦芒。他认为,父亲礼拜时对现实灾难和生活悲剧的祷告正是撕裂上帝仁慈面目的证据。而父亲认为:“灾难意味着上帝的世界遭到了人类的破坏。正是因为有太多的罪行和痛苦,才需要上帝来指明方向。痛苦不是反对上帝的理由,而恰恰是支持上帝的理由。”托马斯自然不能接受这样的观点,为此火冒三丈:“为什么我们要被造物主惩罚?为什么他把我们造得如此不堪,然后就消失了?我心目中能想象这位上帝最仁慈的形象莫过于一位父亲,他打断了儿子的腿,只为了看到儿子恳求父亲帮忙治好他的腿。”一言以蔽之,果园不该有虫!
实际上,反对父亲是反对上帝的具象化表现。有时候托马斯纯粹为了反对而反对。小说快要结束的时候,牧师从儿媳简(托马斯的妻子)那里获知儿子在“寻找上帝”的消息后,感到十分高兴,并对儿子吐露心声:“你知道,你出生前不久,我经历了一次信仰危机。很奇怪,这是为什么我成了一名牧师。更确切地说,正是通过离开大学的智性主义,转而投身做一名牧师,我才度过了这个危机。我不知道任何问题的答案,最终我决定过一种基督式的生活,这就是唯一的答案。”在此之前,父亲和托马斯一样是个“反对上帝”的人,生活里“最重要的是不要被神学腐蚀”。这与托马斯何其相似。然而,这个人最后成了上帝的信徒。他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帮助儿子解决“果园有虫”的问题,于是,给出了将近两页的辩护词。听完父亲辩论后的“我(托马斯)坐在那里,对父亲清晰的头脑钦佩不已。但我必须说点什么,我必须不同意。”我们无从知道这一刻托马斯是否被父亲说服了,但“必须”二字精准地挖掘了托马斯潜意识里的想法,针尖麦芒,为了反对而反对。这样的反对不是无中生有,只有否定了父亲才能肯定自我,才能走上一条不同于父亲的崭新的路,这是非此即彼的事情。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成长都是一场与父辈厮杀的过程。子辈必须全然否定长辈走过的路,才能为自己开辟的新路斩断阻碍。所以,托马斯的“必须”并不是基于某种事实,也不是因为自己有不同的观点,而是基于自己的立场和信仰。他可以认可父亲说的事实,甚至同意父亲的观点,但是,为了自己的立场和信仰,果园和虫必须非此即彼,也就“必须不同意”。
对牧师父亲来说,这场对谈值得欣慰。他需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吐露真实的想法,需要儿子的理解,或者说需要和儿子辩论一场,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把儿子抓回自己的路上。父辈总是希望子辈走自己的老路,并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稳妥的路,然而,他们不知道这样路对子辈来说,一览无余,毫无挑战,兴趣索然,是一条活死人路。牧师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可是在他眼里子辈的反抗是无意义的,曾经反抗的他最终铩羽而归。他希望儿子早点醒悟,少走弯路。他期望用自己的真实打动儿子。可惜这场难得的坦诚对谈转瞬即逝。他并没能说服儿子。“转眼间,这一刻过去了,我们全然出乎意料的、永恒辉煌的亲密和温柔像信风一样到来又离去,掀起一阵小小的风暴,父亲又回到了他活泼、幽默以及大众眼里的样子”。这一刻我是倾听者,父亲是倾诉者,精神世界之门大开,真实的自我展露。下一刻,我们又回到世俗,不得已放下自我,拾起标签,扮回社会角色,自我深潜心底,再也没有一丝涟漪。当然,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在对谈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听到儿子说:“我确实在寻找上帝。”并不知道这事谎言的牧师微笑着回应:“寻找上帝?哦,听你这么说真是太好了。这比你的博士学位重要多了,你知道。”他并不期望能够一次打动儿子,也没有想要立刻获得儿子的附和,只要有所触动即可。他不知道他以为的触动是个谎言,他永远不会知道在自己的葬礼上托马斯会用“对立”来形容他俩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我们是互相对立的。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知道,我是一个深受神学影响的哲学家!而他是一个有哲学思维的神学家——但我们重叠的部分很小。”
即便如此,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场对话是全书最富温情的部分,坦诚、温和,然而不仅它的结尾是个谎言,就连它诞生也源自谎言。托马斯的简在和牧师聊天中捏造了托马斯正在“寻找上帝”的谎言。牧师信以为真,托马斯也搞不清厌恶谎言的简为什么要编这样一个谎言,但是“为了不让她(简)强迫我,为了不让我(托马斯)被强迫,为了不和父亲争论,我决定接受了这个谎言。”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第一人称迷人的地方,受限的视角,高度可靠的信息,产生了神奇的难解的谜团。
作为托马斯的妻子,一个大他六岁钢琴演奏者,简就像门罗在《逃离》里所描述的,我们正在追逐的都是将来努力逃离的。这也是夫妻战争和父子战争的不同之处,父子战争集中在权力争斗上,而夫妻战争源自美好的湮灭。简曾经被托马斯邋遢、懒散、随心所欲的哲学家生活方式深深吸引。但婚后不久,她就被生活现实打败:他吸引她的生活方式变成了她眼中的恶习,随口而出的谎言让她难以接受,不承担该担责任让她懊恼。如果非要在父子战争和夫妻战争中找到一个相似点,那就是对自我的保护。托马斯和简之间最大的问题就是,简接受不了托马斯脱口而出的谎言。
在牧师的葬礼上,简给了托马斯最后的机会:“我希望你能证明在所有事情上对我诚实,从最重要的事情到最不重要的事情。”这个看起来并不过分的要求,实际上很难达成。我们的生活被谎言包裹,没有谎言生活就无法继续。即便牧师“绝对不允许这个家里有谎言存在”,他也在信众面前编织着谎言维护自己的牧师身份(彼得葬礼后,托马斯在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一个“提词簿”)。简也不是一个完全诚实的人。没有人是诚实的,特别是在亲人面前。马家辉在《圆桌派》里分享过一个观点:“对于爱你的人,诚实是错。”这句话当然不是鼓励我们对亲近的人撒谎,而是在某种情况下我们要用谎言来抚慰亲人的心灵。简对牧师的谎言就暗藏了这种温情。她所厌恶的自然不是这种谎言。托马斯把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项链送给她的时候,她感觉无比幸福。但是“为了诚实起见,我(托马斯)嗫嚅地说那其实是她的钱。”这个时候简的反应是:“你不该这么说,傻瓜。”看吧,简并不是完全反对谎言,或者说能够完全直面诚实。她反对的是全是谎言:“我不想像打开手提包到处翻找一便士零钱那样从你嘴里掏出实话。”
小说里,托马斯一直想要挽回婚姻,也做了一些尝试。在父亲的葬礼上,他致悼词时说出了自己正在进行的写作项目,并以此说出了自己对父亲真实的评价:“我在《不信之书》里提出的一个观点就是,生活本质上就是我所说的一钵眼泪。在一些人的钵里,眼泪是溢出的;在另一些人的钵里,眼泪似乎都没有装满。然而所有人都在受苦。现在我想,我父亲也在受苦,尽管他曾打趣自己和大部分人相反,简直快乐到离谱,在寻找不快乐的秘诀。你可能会感到惊讶,但我父亲也不是一个天使,这是肯定的——”托马斯对父亲精准的评价,让听众感到十分不舒服。他们认为他在诋毁自己的父亲,笑话他。就如《不信之书》在诋毁上帝一样。不过,母亲“过度激动”为由,草草结束了我的演讲。这个理由也被听众接受,他们纷纷向我表达了同情。简和其他听众一样,也无法接受我在父亲葬礼上的悼词,即便悼词是真实的。有时候,谎言比真实更容易让人接受。
父亲离世后,托马斯继续生活在崩坏中。这崩坏好像是上帝对托马斯“反对他”的诅咒。“生活还在继续,我的节奏和学生时代区别不大,和我刚结婚时区别也不大。我醒来,躺在床上(尽量不去想简或我父亲),然后起来,在我狭小的一居室里煮咖啡(尽量不去想简或我父亲)。最近,起床变得有点困难。夏天已经正式过去,房间开始变冷。起床后,我穿上佩斯利睡袍,点上一支烟。我阅读,写这本书,有时候继续写我的论文。熟悉的乐观,熟悉的疲倦。”小说在彼得葬礼五个月后结束。托马斯和简共进晚餐,可惜他俩仍没有同频。“随着音乐再次播放,我们坐在一起,但不知怎么的,那一刻消失了。我喝完酒,简用一种熟悉的、暴躁的方式飞快地甩了甩她的马尾辫,于是我知道我该走了。”紧接着是整整一页的意识流,最后结束在果园有虫这个问题上。我们很难判断托马斯的信仰是否开始松动,可以肯定是无论那种信仰都是对生命全然的热爱。这本小说里没有和解,只有“谎言”。无法真诚地与世界相处,不就是我们所遇到的生活吗?
伍德说:“小说是真实的,只要我们批准它的真实,而我们做出这种批准的权力,既来自我们对于实际真实(‘生活’)的感觉,也来自我们对于虚构真实(小说现实)的感觉。”《不信之书》是真实的,它的真实既来自实际真实,也来自虚构真实。进入小说后,我们第一时间遇见了它的叙事者——托马斯。这个叙事者采用了第一人称,而且整部小说的内容均来自叙事者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感,没有一丝内容脱离第一人称视角。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我们的叙事者,认可其可靠性。一个承认自己谎话连篇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对我们撒谎呢?呵,这也是个克里特人悖论。也是同样的原因让我们接受了大量自以为可靠的限制性信息,这些信息是由一个又一个细节组成。全部可以降解成无比真实的生活性本身,让读者获得实际真实和虚构真实的双重感觉。比如前文提到的,我们无从知道简对彼得撒谎说托马斯正在寻找上帝的真正的目的。
限制视角无法做到全知,无法给出非此即彼的判断。这样的视角更切近生活现实,每个人看到的感受到的世界都不一样。我们都是孤独世界里的一份子,都是被上帝摆弄的 NPC,除非我们接受果园有虫,除非我们允许生活犹如一钵眼泪。如你所知,这并不现实。不允许谎言存在的彼得自己就在说谎,厌恶我说谎的简也在说谎,就连最温情的对话里,我为了不让父亲尴尬也把“反对上帝”的观点强行解释为“寻找上帝”。彼得和托马斯对谈时提到了一首自己曾经熟记的小诗希望可以在葬礼上安排人朗诵,然而,真正到了安排葬礼时,“母亲几乎是冷漠地看着我,然后说:‘在我们四十多年的婚姻中,他从未对我提起过那首诗,他的指示里也没有提到。”在母亲眼里,托马斯“在撒谎,而且是个绊脚石,妨碍正当礼仪进行的障碍”。事实上,托马斯没有撒谎,母亲也没有撒谎,只不过他们遇到了不同侧面的彼得而已。
伍德是一个文体家。《不信之书》虽然是伍德的小说首作,但���说技巧纯熟得很。他的语言睿智、风趣、幽默,金句频出,行文伎俩多变,而且善于在不同地方应用不同的写作方式,并且处理得恰到好处。特别是小说里边的比喻,任意一个“都是微型小说的爆炸”。在描写彼得礼拜的时候,他连用了两个比喻。“他表现得好像教堂是没有顶的,就像一个露天广场,让生活暴晒在阳光下:他的教堂就像他的秃头一样敞亮。”神圣的教堂成了露天广场,神圣的礼拜仪式自然变成了《平凡的世界》里村头的闲话广场。除了像闲话广场,教堂还像牧师的秃头。既消遣了宗教,又让牧师也成了如教堂一般的宗教的象征物,加剧了托马斯对抗父亲的决心。两个比喻都有亵渎宗教的味道,滑稽,冒犯。只有“反对上帝”的人才会这么想,也只有“反对上帝”的人才敢这么说。托马斯在杜伦参观大教堂时,思考“这样纯粹的庞然大物的意义何在”时,用了这样一个比喻:“在这里,我们这些二十世纪末的不信上帝的人,仍然对它的恢弘气势感到敬畏,在整个欧洲,这些伟大的宗教建筑存在的时间比上帝还久,像那些业已消失的国家的旗帜一样飘扬在空中。”如果说前边的比喻有调侃宗教的味道的话,那么,这个比喻就是给宗教盖棺定论。宗教就像那些消失的国家一样已经没有效力了,教堂有且只有一个作用——拉大旗作虎皮。这类人应该怎么办呢?鲁迅在《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里说:“首先应该扫荡的,倒是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作为一个“反对上帝”的人,托马斯与“寻找上帝”、“信上帝”的人势不两立,自然也要首先去扫荡了。
实际上,从《不信之书》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作家的影子,甚至是一些在分门别类时对立的作家。不过,詹姆斯·伍德还是把他们杂糅成了一个全新的文本形式:让欧内斯特·海明威和威廉·福克纳和平相处,也能让福楼拜和契诃夫一起争辉。总之,他把在评论里所提出的技法一一呈现在小说里,却没有丝毫匠气,字里行间仿佛都在说:“看看吧,小说就该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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